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7月13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工信委等共同举办的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在郑州启动,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统一联动宣传工伤保险政策。
农民工一旦遭受工伤事故后,劳动关系确认难、工伤认定难、待遇落实难问题比较突出。依法参加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成为农民工最关心、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截至2016年年底,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2876万人,而省内转移的1709万人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只有193.3万人,参保率仅为11.3%。其中,建筑业农民工参保率仅为3.5%。
据介绍,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或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依据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申请工伤医疗、停工留薪、辅助器具配置、伤残待遇及工亡待遇;对于彻底丧失劳动能力的受伤人员,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终生护理。
在郑州举行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设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劳动人事仲裁、劳动监察等政策咨询台,向农民工普及工伤保险知识。当天,全省共2.1万人次接受现场咨询,通过手机短信推送宣传语21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