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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成都 最高2亿元支持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产业新政50条”明确提出,要围绕人才、技术、土地、资本、数据等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集聚,促进要素供给的结构性、制度性改革,

“产业新政50条”明确提出,要围绕人才、技术、土地、资本、数据等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集聚,促进要素供给的结构性、制度性改革,形成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要素供给新体系。

作为“产业新政超市”中的重要部分,加强技术创新供给,对于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起到什么作用?加强技术创新供给,关键是增强活力,支持新经济发展。成都创新资源丰富,将大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结合”,加快形成以创新引领为鲜明特征的新动能。根据“产业新政50条”,成都不仅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共同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还将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努力培育一批国内细分行业“隐形冠军”。

1

关键词·国家级科研基地

承接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链建设项目

争取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

“产业新政50条”提出将加强技术要素源头创新。记者了解到,我市将鼓励技术创新源头供给,支持在蓉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在蓉科研机构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科研基地。在电子信息、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加快布局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积极承接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链建设项目,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争取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全力争创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2

关键词·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

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

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

为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我市将联合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与行业龙头企业,筹建成都创新创造研究院,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支持高校院所建设产业发展急需的中试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投资机构等共同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

同时,还将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柔性产学研联盟。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实施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力争形成5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参股规模100亿元的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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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独角兽”企业

鼓励企业家

依托高校院所资源创新创业

“独角兽”企业的培育与发展,创新是关键,人才是核心、金融是支撑、环境是保障。“产业新政50条”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家依托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平台等资源创新创业,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从人才集聚培育、技术创新供给、金融供给支撑、优化产业生态等方面都提出了有利于“独角兽”企业产生和发展的意见。我市将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都创造”领军企业的培育路径,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培育体系。

同时,为支持企业创新创造,我市还将加强新产品应用示范,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按照采购金额20%(生产企业、应用企业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给予国家实际到位经费10%最高100万元地方配套。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开放大中型科研设备仪器和研发平台,为各类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分别按照服务总费用给予提供方不超过10%和使用方不超过20%的补贴。促进军民融合创新,对军民融合企业在蓉独立或联合实施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设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引导基金,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国内细分行业“隐形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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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成果“三权”改革

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并在本地转化

给予8%的普惠补贴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产业新政50条”提出,我市将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推动更多科技成果确权和转化。引进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并在本地转化的,给予最高技术输出方3%、吸纳方3%和中介方2%,共计8%的普惠补贴。

同时,升级改造成都科技成果交易网络体系,打造产业项目与技术资源的信息集成和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在蓉高校院所联合地方、企业共建环高校院所知识经济圈,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溢出转化,提高本地转化率,给予最高1000万元引导资金支持。

5

关键词·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

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

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产业新政50条”提出,要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如何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大力发展各类创新平台,构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推进体系,对新建的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开展提升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各类主体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同时,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服务,升级改造“科创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升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双创”品牌,持续办好“创交会”等,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活动实际发生费用50%、最高5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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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

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产业新政50条”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加大执法保护和维权援助力度。我市将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专项,支持骨干龙头企业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企业创制技术标准给予最高60万元支持,对职务发明涉外专利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同时,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成都运营中心、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提升国家专利审查四川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服务能力。引导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对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专利孵化器、品牌服务机构、交易和公共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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