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宁夏环保厅、宁夏环保监察执法局对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兰星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永宁北控水务公司、启元药业、泰瑞制药、紫荆花纸业、伊品味精等涉水企业和部分建筑工地进行突击检查。环保部门出动了环境监测车辆,现场取样进行技术比对,防止企业监测数据造假。
当晚7时许,执法检查组来到兰星污水处理厂。从企业总排放口看,水中夹杂着少量泡沫排出,水质一般。但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COD)值为37毫克/升,经现场人工比对后发现,COD值达143.3毫克/升,是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的3.87倍。该企业称此现象可能是设备故障造成的。在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检查时,企业在线监测设备上反映出的数据与手工比对不符,在线监测数据氨氮值为6毫克/升,COD值为50毫克/升,均达到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但经环境监测人员现场人工比对,氨氮、COD值与企业在线监测值超出了1倍以上。永宁北控水务公司在线监测COD与氨氮均超标1倍及以上。
位于银川市金凤区中阿之轴和亲水大街交叉口的建筑工地上,大部分渣土没有按规定覆盖,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贺兰县苏荷阳光小区施工现场,企业安装的车辆喷淋设施未接入水管,现场拉土车辆没有按规定遮盖,工地尘土飞扬。
7月13日,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现场采样监测报告显示,在提取的7家涉水企业中,兰星污水处理厂COD超标1倍,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氨氮略有超标,永宁县北控水务公司COD超标1倍、氨氮超标5.95倍,其他企业污水均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