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26号),确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三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据了解,与去年一样,今年同步调整了企业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这将惠及我省600余万退休人员。调整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按照5 . 5%左右安排。在具体调整办法上,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大体统一。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定额调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挂钩调整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6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 . 1%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每满1年增加1 . 7元。
举例来说,假设老张是去年退休的企业员工,他2016年底基本养老金能领3000元,退休前缴费年限是25年。那么,这次调整养老金,老张退休金将每个月多出160 . 5元。上涨的部分包括55元定额调整部分,挂钩调整包括63元(2016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 . 1%,即2 . 1%×3000)和42 . 5元(每满1年缴费年限增加1 . 7元,即1 . 7×25)。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定额调整部分与企业退休人员一样,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挂钩调整部分包括:第一部分,2016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 . 1%调整;第二部分,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此外,对于高龄人员,本次调整还将适当倾斜。其中,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予以补齐。其中,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