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成都国际铁路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充分发挥中欧班列、中亚班列的通道优势,安排不超过5家企业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推动建立完善的平行进口汽车服务贸易体系。
《方案》指出,我省将打造海外采购、新车销售、配件供应、维修保养、三包与召回、仓储物流、金融保险等在内的平行进口汽车全产业链体系;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探索适于铁路口岸的平行进口汽车业务模式和政府监管方式,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汽车平行进口的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方案》,成都国际铁路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含试点平台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其中,汽车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守法合规的信用情况及产品一致性管控能力作为遴选试点企业的必要条件。企业的供应链整合能力,能否提供包括贸易、通关、销售、售后、物流、金融等全方位和一站式服务,也是重要考量。试点企业还需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风险保障机制,并承诺获批后3个月内开展平行进口业务。 无平台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00万元,企业或企业投资方从事汽车销售业务2年以上,企业或企业投资方上一财务年度汽车销售额不少于1亿元;试点平台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企业或企业合作方近2年年均汽车销售额不少于2亿元,必须属于市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获得海关AA认证。
去年9月,成都国际铁路港获批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由于平行进口车绕过总经销商、大区经销商、4S店等销售环节,售价可比传统4S店的便宜15%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