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通报显示,1至6月全市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7人,其中厅局级26人。
据了解,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805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893件,谈话函询1499件次,立案1254件,下降3.4%,处分1321人,增长36.5%。处分厅局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203人,乡科级干部232人,移送司法2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202人,“小官贪腐”194人。
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601人次,增长44.6%。其中,第一种形态3252人次,增长48.3%,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0.7%;第二种形态924人次,增长32.9%,占20.1%;第三种形态310人次,增长165.0%,占6.7%;第四种形态115人次,下降13.5%,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