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计划组织选派至少4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
此次选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是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见习待遇方面,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7月1日起为:一类区每月1680元,二类区每月1570元,三类区每月1470元,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在见习时间上,到省属事业单位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到企业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原则上确定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凡符合条件者可于7月17日至21日,前往南明区遵义路展览馆28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A028省人社厅窗口进行报名。省国资委各监管企业报名点设在各企业人力资源部。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大学期间各种优秀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