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标志着我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意见重磅出台。
中央两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司法厅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总结、协商等工作,为我省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央关于律师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实现“四个转变”的具体措施,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推进我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青海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以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为主题,从6个部分27个方面,对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是指导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推动我省律师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将律师制度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作出专门部署,抓好改革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