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江苏省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其中明确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凭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章剑华表示,近年来江苏血液供应出现持续性紧缺,主要原因是近几年住院病人手术人次年均增幅10%,而供血量增幅维持在2%左右,呈现较大“缺口”。
条例修正案草案放宽了年龄限制,规定“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自愿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献血量也适当调整,将“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修改为“每次可以选择献四百毫升、三百毫升或者二百毫升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