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指南》。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很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这四类人员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江苏省的13个市都已完成与国家异地就医系统对接,并开通140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
三类人员要办备案手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包括:(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三)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长期驻外人员: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第三步,选择②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第三步,选择1家就诊医院;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有两种费用结算方式
异地就医费用有两种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时,在异地突发疾病就医的,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因突发疾病在非备案地或备案地未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零售药店不能刷卡结算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必须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或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可以刷卡直接结算或报销;其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备案地使用,而在参保地不能同时使用。因病转外就医人员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变更并备案新的医疗机构。
如果在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刷卡直接结算;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刷卡直接结算。零售药店暂不能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