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网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重庆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通过拆分、合并等方式以新的名义或条目替代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不得违法转交下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继续审批。要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布调整后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基本信息,相应调整网上审批项目,动态调整市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服务,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取消11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项目名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者提前回收投资审批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实施部门: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
实施部门:市商务委
项目名称: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实施部门:市质监局
项目名称:重点旅游区(点)定点导游证核发
设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重庆市旅游条例》
实施部门:市旅游局
项目名称: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含赴台旅游领队证申领)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实施部门:市旅游局
项目名称:对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审批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实施部门:市档案局
项目名称: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设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实施部门:市园林局
项目名称:公园、游园、绿化广场和城市道路绿化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
设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实施部门:市园林局
项目名称:保健食品生产前置审查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实施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项目名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审查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
实施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项目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含第二、三类生产企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设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2号)
实施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调整8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项目名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实施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名称:导游证核发
实施部门:市旅游局
项目名称:临时导游证核发
实施部门:市旅游局
项目名称:旅行社设立审批(含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
实施部门:市旅游局
项目名称: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
实施部门:市质监局
项目名称:食品流通许可
实施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项目名称: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实施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项目名称: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实施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