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研究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扩大对外开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提出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战略,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开放促进我们自身加快制度建设、法规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这是习近平改革开放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外商投资对推动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市场化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向更高形态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求加快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以及一般制造业和服务业等竞争性领域对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尽快在全国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内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
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安排,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因此,要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清理涉及外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限期废止或修订那些同国家对外开放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法律法规或条款;对准入后的外资企业,要在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实行国民待遇。要清理并减少各类检查和罚款,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作为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加强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之一,就是要求构建开放安全的金融体系。本次会议上,习总书记围绕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与安全提出了辩证性论断,为我们提供了行动指南。一方面,要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加快推进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增强金融有序竞争、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领域;要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稳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另一方面,金融监管能力必须跟上,在加强监管中不断提高开放水平;要结合我国实际,学习和借鉴国际上成熟的金融监管做法,补齐制度短板,完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方式,确保监管能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
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须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着眼于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在稳定出口市场的同时主动扩大进口,促进经常项目收支平衡;要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切实解决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高、检验检疫和通关流程繁琐、企业投诉无门等突出问题;要研究降低有些消费品的关税,鼓励特色优势产品进口;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国内市场环境,在关税、进口检验等方面创造机会平等的条件,让消费者自主选择,让市场发挥作用。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和“先行地”,对外开放是我省的最大特点和优势。近年来,我们以建设高标准广东自贸试验区为抓手,以经贸合作为重点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的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在推动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明确要求广东为全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赋予了广东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新责任新使命。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融入到党中央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决策部署中去,深化在服务业开放、金融开放和创新、投资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推动建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奋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新局,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