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开披露关于2015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简称《通报》)。《通报》显示,截至2017年3月底,全省共批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076个、建设规模1596.79万亩,其中已竣工项目2860个、建设规模1514.95万亩。扣除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建设任务共计1210万亩后,已竣工面积304.95万亩,顺利完成2015年度300万亩建设任务。
笔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2015年度国家下达给广东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300万亩,要求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根据此前的检查结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以及96个县(市、区)绝大多数已按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2015年度建设任务。
《通报》表示,为推动各地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力度,广东还根据各地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资金筹集安排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四项指标,对各地进行综合评价。对惠州、东莞、中山、江门、云浮市5个成效较为突出的地级市,各奖励用地指标300亩;对广州市番禺区,珠海市斗门区,汕头市潮阳区等50个成效较为突出的县(市、区),各奖励用地指标100亩。与此同时,对未能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2015年度建设任务的阳江市阳东区、阳春市,清远市阳山县、清新区,潮州市潮安区、饶平县等6个县(市、区),各扣减用地指标100亩,暂停该县(市、区)用地报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抢险救灾用地等除外)、农业相关建设项目安排直到完成任务为止,并由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对上述3个地级市、6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