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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邢台一微信公众号管理员编造恶性案件谣言被依法行政拘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来源:本地焦点
核心提示: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信息传播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少便利,但自媒体时代快速阅读快速传播的特点,也为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温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信息传播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少便利,但自媒体时代快速阅读快速传播的特点,也为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近日,邢台一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就因为编造邢台连续发生恶性抢夺案件谣言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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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工作中发现,6月30日,微信公众号“邢台焦点”登载一篇题为《邢台大街上发生,都上央视了,今天整个朋友圈都在看!》的文章,文章内附带的视频报道,是央视编辑了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几十起恶性抢夺并致受害人严重受伤的视频合集。但微信公众号“邢台焦点”管理员薛某(女,30岁,邢台人)却故意将标题篡改为“邢台大街上发生” ,造成广大群众误解引起恐慌,也给邢台治安形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发现情况后,网安支队立即联合桥西公安分局展开调查。经公安机关工作,薛某交代,其为了提高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自行从网上下载了相关视频,并附上“邢台大街上发生,都上央视了,今天整个朋友圈都在看!”的标题后发布到其管理的“邢台焦点”微信公众号上。7月18日,桥西公安分局依法对薛某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邢台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编造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邢台网警提醒,各微信公众号管理员等自媒体工作者要弘扬正能量,为建设邢台,美化邢台,宣传邢台做出自己的贡献,不能哗众取宠,更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而编造谣言,广大网民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转发一些未经核实的信息时,切记避免成为谣言传播的帮凶,要理智、慎重地对自己将要发布和转发的信息进行求证和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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