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补偿”开出6月“账单”。大河报记者昨日傍晚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下简称省环保厅)获悉,今年6月,在全省18个省辖市生态补偿金中,郑州支偿最高,信阳市得补最多。
今年6月28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我省在全国率先按月实施生态补偿,通过“阶梯制”的支偿和得补,打破以往生态补偿金的“大锅饭”格局(详见本报6月29日AⅠ·04版)。昨日傍晚,我省各地6月份的生态补偿金“账单”出炉。全省当月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总额3258.9万元,得补总额2726.3万元。其中,郑州市支偿金额最高,为735万元,信阳市得补金额最多,为822.5万元。
具体来说,在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全省10个省辖市、4个省直管县(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支偿金额分别是:安阳市355万元、洛阳市345万元、焦作市285万元、郑州市175万元、平顶山市140万元、鹤壁市130万元、新乡市85万元、商丘市60万元、濮阳市19.5万元、济源市15万元,巩义市87万元、邓州市22万元、兰考县13万元、汝州市7.4万元;其他8个省辖市、6个省直管县(市)得补金额分别是:信阳市682.5万元、南阳市134.5万元、周口市119.5万元、漯河市114万元、许昌市103.5万元、三门峡市101.5万元、驻马店市96.5万元、开封市34万元,永城市23万元、固始县15.3万元、鹿邑县13.9万元、滑县2.6万元、长垣县2.2万元、新蔡县1.3万元。
与此同时,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全省6个省辖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支偿金额分别是:郑州市560万元、洛阳市330万元、平顶山市290万元、安阳市290万元、濮阳市30万元、鹤壁市20万元;其他11个省辖市、8个省直管县(市)得补金额分别是:南阳市180万元、周口市150万元、驻马店市150万元、信阳市140万元、商丘市120万元、新乡市60万元、许昌市60万元、漯河市40万元、济源市30万元、三门峡市20万元、开封市10万元,永城市102万元、鹿邑县102万元、固始县50万元、新蔡县50万元、滑县8万元、汝州市6万元、长垣县2万元、邓州市2万元。
另据通报,今年上半年,环保部门加大对各类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1月至6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2670起,已下达处罚决定2544起,罚款金额14411.08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79.56%、231.48%和1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