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现实需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新疆将开通G3014线奎屯至克拉玛依、S201克拉玛依至榆树沟、G3014线克拉玛依至阿勒泰、G3015线克拉玛依至塔城、S11线五彩湾至大黄山、G7线大黄山至奇台、G7线奇台至木垒、塔城至额敏至托里等8条收费公路47个收费站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服务。
据了解,2017年7月20日至29日疆内用户可通行ETC车道,2017年7月30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起与全国并网。其站点为:G3014线奎屯至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天北收费站)、S201克拉玛依至榆树沟(小拐、沙门子、新湖收费站)、G3014线克拉玛依至阿勒泰(克南、西郊、克西、白碱滩、百口泉、乌尔禾、和什托洛盖、乌图布拉克、巴音托海、福海渔场、福海、阿尔达、丰庆湖、187团、北屯、切尔克齐、塔斯塔克、阿勒泰收费站)、G3015线克拉玛依至塔城(哈图、铁厂沟、乌雪特、额敏东、额敏、团结农场、塔城收费站)、S11线五彩湾至大黄山(南泉子、火烧山、红旗农场、三台油库、五彩湾、滋泥泉子收费站)、G7线大黄山至奇台(老奇台、中心团场、奇台、泉子街、吉木萨尔、三台收费站)、G7线奇台至木垒(大浪沙、博斯坦、木垒、双涝坝匝道收费站)、塔城至额敏至托里(恰夏收费站)等8条收费公路47个收费站开通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服务。
同时,在疆内办理了ETC的用户可在上述收费站以及全国ETC联网区域使用,上述收费站也支持在外省办理了ETC的车辆进疆使用。安装了电子标签(OBU)的客车,可不停车通过上述收费站ETC通道,实现自动交费。仅办理了天山行ETC卡的用户,可在人工收费车道停车刷卡交费。电子不停车收费计费标准与上述8条收费公路现行现金计费标准相同。
与此同时,单位和个人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6个ETC客户服务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102个ETC一站式客服网点以及外派柜台办理。目前我区仅对客车办理ETC。ETC车辆通行费发票请到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一站式网点领取。
ETC车道通行要求为,装有电子标签(OBU)的车辆请按ETC交通标志通行,限速20公里/小时。没有装电子标签(OBU)的车辆,请走人工收费车道,禁止通行ETC车道。
据悉,咨询ETC相关业务或投诉申报可拨打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以及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客服热线“9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