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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南京等12市成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对广州“租售同权”的热议还没降温,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

对广州“租售同权”的热议还没降温,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已选取了南京等12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此前,江苏已出台相关意见,并将南京、无锡等6个城市作为试点。

住建部等《通知》明确,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合肥等12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

为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房源、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让群众安心租房,《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本次《通知》还进一步对《意见》中相关政策做出细化要求。比如,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要求各地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等。

今年5月,江苏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要大力发展江苏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试点要鼓励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发展租赁地产等。同时选择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城市,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等试点模式中,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试点工作。

对于住建部等九部委的《通知》,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指出,发展租赁市场是好事,但南京住房租赁市场相对稳定,租赁价格水平也并不是很高,所以,南京当前最需要做的重点,不是增加租赁房源供给,而是规范租赁市场。比如鼓励租房者去登记,像是通过一些免税的政策等,将这部分人纳入到规范管理中去,像是大学毕业生可以通过登记来领取补贴。

吴翔华还建议,南京发展规模化租赁企业,将一些房地产项目包装后转租出去,由公司进行统一登记,这样就更方便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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