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午,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做好7月20日下午至21日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要求,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分析、预报,根据天气变化,滚动订正发布天气信息。气象、水利、国土、安监、城建等部门要加强联合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强化公众安全意识,普及转移、避险、自救等知识和技能。新闻出版广电、通信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发布的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途径,及时向社会传播权威信息。
通知指出,住房城乡建设、园林部门要做好危旧住房、厂房、工棚和临时建筑物、室外宣传牌、棚架、施工围板、路边树木等隐患排查和防风加固工作,防止强对流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抓紧疏通地下管网,检修排水设施,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城市内涝。水利、安监、国土部门要加强对中小河流、水库、尾矿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险和加固,特别要高度重视山区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和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实时监控,及时疏导交通,对积水严重路段及时采取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旅游部门要指导景区排查安全隐患,遇有大风、短历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要及时关闭游览路线,安全转移、妥善安置滞留游客。农业部门要指导做好农作物防风抗倒伏、农田渍涝的防御,并与海洋、海事部门共同做好港口、码头、海上船只等防风工作。
短历时强降雨、短时大风、雷电等天气极易造成直接灾害、衍生次生灾害。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高度重视此次强降雨、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对可能出现暴雨洪涝、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作物倒伏、大风等灾害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暴雨灾害防御办法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灾情收集上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