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1-6月全市共支出临时救助金19721.22万元,惠及108702人,平均每户救助1814元,其中,享受大额救助的有5940户。
今年上半年,市民政局本着“兜底线,救急难,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增强救助可及性和时效性,落实“先行救助”,确保应救尽救,较好地解决了全市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我市建立了以乡镇(街道)为基础、区县(自治县)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机制。小额临时救助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授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和发放;大额临时救助由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核审批。乡镇(街道)和区县(自治县)救助后仍困难的,提供社会转介服务。
对于因遭遇火灾、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致使家庭基本生活资料大部分或全部丧失等特殊困难家庭或人员,市民政局规定,可根据情况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急事特办,直接受理,及时审批,果断施救,事后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目前,各区县(自治县)都制定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规程》,全市共有“一站式”临时救助服务窗口54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