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贵阳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为每月1176元。
据介绍,日前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了最新的失业保险金调整方案,从今年7月1日起,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1176元/人、月。
按照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均可申领失业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一次领取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