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天津市有88名驾驶人因在实习期记满12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交管部门提示,驾驶资格来之不易,实习期内的驾驶人更应该注意依法驾驶,养成安全守法的驾驶习惯,勿因疏忽大意丢掉辛苦考取的驾驶资格。
按照规定,初领驾照和增驾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据统计,上述88人中,初次申请小型汽车(C1)驾驶证被注销的69人,增驾实习期内记满12分被注销所增驾记录的5人。交管部门提示,如果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取得或增驾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还应特别注意,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将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也会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