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你所提交的案件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第三巡回法庭现正式对你的案件进行立案。”7月20日上午11时,崇仁县巴山镇永红村村民黄某通过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提交了一起案件的立案申请。不到5分钟时间,黄某就拿到最高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这是我省成功办理的首例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跨域立案案件。
为创新工作机制、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最高人民法院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别案件远程接访、立案全覆盖。作为首批试点法院,抚州中院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跨域立案室”,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立案服务。
启动巡回区跨域立案之后,除一、二审案件外,第三巡回法庭将审理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或者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以及巡回区内属于第三巡回法庭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