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7月中旬,全省共设各级河(段)长2万余名,基本实现对省内1万余条(座)河段湖库全覆盖。各级河(段)长,均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出任。我省已基本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的组织领导体系和管理体系。
同时,“一河一策”的河湖治理保护方案正加紧制定。上半年,四川已对省级10大主要河流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年度治污目标完成情况调度。
其中,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基本明确;省内污染严重的24条重点小流域水质达标方案已启动编制;已划定559个水功能区,这些水功能区均位于143条流域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上,总长度超过2.6万公里。
我省已全面完成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评价工作,主要内容涵盖川内县域承载能力负荷、承载能力指标、承载状况等。
下半年,我省将出台省级层面河长制考核、问责、激励评估制度。年底前,将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并指导市州评估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督导各县(市、区)制定划定水功能区区划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