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财政厅下达了海东市六县(区)2017年度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023万元。其中,互助县776万元,民和县760万元,乐都区669万元,化隆县381万元,平安区249万元,循化县188万元。
据了解,2017年下达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精神,结合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补助。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于2017年3月、4月通过县级自查、省级复评的方式进行,最终互助县取得全省第1名,民和县为第10名,平安区为第13名,乐都区为第14名,循化县为第22名,化隆县为第34名。海东市各县(区)平均名次为15.66名,居全省43个县(区、市)中上游水平。我市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差距较大,名次差距达33名,表明我市各县(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差距较大,综合改革措施落实的不均衡比较突出。
下一步,各县(区)将积极向互助县等县(区)学习借鉴,加大综合改革措施的落实,提升公立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使得改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