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又到了旅游市场的旺季,景区门票价格是否规范?优惠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规定,旅游景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得提高门票价格,旅游景区内临时展览原则上实行免费,同时对于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等实行免票。
省物价局近日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中规定,我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不得提高门票价格,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示。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同一门票上调价格频率原则上不低于3年。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提高门票价格要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得提高门票价格。
旅游景区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旅游景区联票及景区内提供的交通运输、邮资门票、保险等配套服务项目,应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捆绑销售、强行销售。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优惠办法和优惠折扣率要对外公布。
切实落实价格优惠政策。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现役军人(含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含65周岁)、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凭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官证、士兵证、残疾证、居民身份证(或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旅游景区,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