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记者从省工商局召开的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2016年度应年报企业430128户,已年报企业398352户,企业年报率为92.61%,较2015年度提高了5.32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10位,较2015年提升了16个位次,实现了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的增比进位。
今年以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年报工作责任主体,以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培训到位、协作配合到位和督办督查到位“四个到位”为抓手,强化组织协调,整合资源力量,营造年报公示工作氛围,积极构建多方参与机制,完善年报公示工作机制,确保年报公示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坚决完成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企业年报不低于85%的目标任务。
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2016年度年报公示义务的31776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省工商局对公示的信息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