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7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预警和应急准备,严格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安定有序。要强化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息和防范应对建议,加强对农业、建筑、交通运输、卫生、露天矿山、电力、供水等重点行业的气象服务。加强值守应急,做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要保障群众生活用电和用水,合理安排医疗救治力量,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做好城乡养老、社会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的防暑防火,保障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降温设备正常运转,妥善安排因灾集中安置群众的生产生活,做好防暑降温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强化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措施,防范高温作业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要落实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公安交警、交通管理等部门要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长途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防止车辆因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农业、水利等部门要指导做好农作物高温热害防控和涝旱转换期水源管理。林业部门要强化森林防火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加强对水库、池塘等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在做好高温天气防御应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和预警,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