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最高气温超过37℃,局地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城管执法等一线城市管理人员如何防暑降温牵动大家的心。日前,市城管局发出紧急通知,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11:00—16:00暂停部分环卫作业。
针对近期极端高温天气,市城市管理局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城管执法、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垃圾处理等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条件,合理安排干部职工工作时间,减少室外作业、加大机械化保洁车辆出车频次、高温时段进行不少于5次的雾喷作业等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
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11:00—16:00暂停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垃圾处理等作业,道路保洁只留必要的巡回捡拾人员,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积不得超过6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一线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任何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工作人员工资。
另外,通知还要求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陕人社发〔2017〕60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市人社局有关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发放政策。各单位要按照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转发的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55号)有关规定,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按照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降温费。各单位要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08号)要求,对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有气象站的区县以当地天气预报为准,没有气象站以西安市气象局当日天气预报信息为准),须给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段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高温津贴不得以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物品冲抵或者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