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公布了今年前6个月的纪律审查情况。通报显示,上半年北京市1321人受到处分(其中党纪处分1207人),包括厅局级干部26人。
今年以来,北京市积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坚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轻微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手段“治病救人”。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499件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渐成常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601人次,增长44.6%。其中,第一种形态325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0.7%;第二种形态924人次,占20.1%;第三种形态310人次,占6.7%;第四种形态115人次,占2.5%。
“纪委如果退到把法律当防线,就会出现不出事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的被动局面。”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避免和纠正“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问题”的思维惯性,把执纪理念回归到以纪律为标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强化日常执纪监督问责”,把工作布局转向“管多数”,把反腐路径转向“注重以纪律治本”,纪检干部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