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南昌市民王芳通过房屋中介,花费近150万元买下了一套位于西湖区桃苑西路的二手房。未料到被挡在了不动产登记大门外,暂不予受理登记。他的遭遇并非个例,当前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的数十个楼盘逾千套房屋因面临不同历史遗留问题,均被暂缓登记。
据了解,王芳想买下这套房屋的用途系住宅,而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或工业用地等非住宅用地,不符合2015年3月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定。当前这类受制度变迁、手续不健全等因素制约,造成土地用途不一致等多种类别的历史遗留问题,已导致南昌及全国多个城市在施行条例工作中遭遇困扰。近期,山西、河南、湖南等省已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具体办法。就当前南昌及全省面对的突出历史遗留问题,我省如何进一步有效解决呢?
7月18日,记者在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因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问题房屋”难以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该中心屡遭业主质疑及投诉。该中心登记二科负责人严超勇表示,我国土地政策的根本是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必须按照规划条件和土地用途来实行,如用途改变且未经批准则系违法用地,不可予以登记。登记机构的职责就是依照申请将合法不动产记录在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仅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当前受理的十几个楼盘涉及逾千套房屋,它们虽有房产证,但因面临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无法依规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得不被暂缓处理。该中心已就此逐级向市政府报告,期待出台具体操作办法。
我省相关法学界人士表示,在土地不合法的情况下,业主单以房产证作转移登记,不利于市场监管和交易公正,且易滋生以证代批,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登记部门应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非住宅用地的房屋办有房产证,有的是相关职能部门渎职所致,有的是确有客观原因,职能部门不能将违法变更用途的后果由购房人承担,应就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并提出具体解决问题的办法。
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刘茂春表示,该局一直在关注此类现象,并开展了相关调研。合法取得的房屋产权,不应因开发商或其他人的涉嫌违法行为被视为无效,对这类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办理登记,并将房屋开发过程中涉嫌存在违反规划及土地出让合同等情况上报地方政府依法处理。近期,我省将就具体面临的历史遗留问题制订并出台最新指导意见。
据了解,7月13日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依法处理不动产登记中发现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等违法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划条件、违反土地出让合同、超用地红线、超容积率的不动产,应在有关部门查处整改到位后,凭有关证明文件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但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违反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的行为已发生并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购房人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现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国土资源部门应继续予以办理;对于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违反规划条件、违反土地出让合同、违规竣工验收等违法违规情况,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南昌可能借鉴湖南最新出台的办法实行。刘茂春则表示,我省就当前面临的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该如何解决,并结合调研情况,近期将有针对性出台新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