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及试点工作。目前,认定了首批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初步构建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框架。
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在同类可比范围内,全部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指标的技术水平或服务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能够有效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对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
山东省经信委副巡视员张忠军在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为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受国家标准委委托,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在高端装备制造、日用消费品、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了首批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工作。
山东省质监局副巡视员郭大雷在会上介绍了该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情况。他说,山东围绕解决产业转型升级中先进标准的不足、先进技术快速产业化、国货质量和消费信心不足等问题,引导企业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鼓励企业争做标准“领跑者”,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
郭大雷表示,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重点工作,突出实体经济,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消费品等行业和环保领域,建立先进标准的供给机制,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推广实施”的工作路径,山东省质监局会同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等部门,制定了《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推进措施,时间进度,会同省经信委、省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试点工作。
同时,组织研制了《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细则》,从标准指标的先进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实施效益、标准实施保障能力等四个方面,建立了“领跑者”标准的认定指标体系。
郭大雷欣慰地表示,经过宣传发动、企业申报、地市推荐、资格审查、数据公示、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环节,确定了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标准为首批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 目前,山东初步构建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框架。
“企业标准‘领跑者’是一个新的事物。”郭大雷说,标准领跑者制度就像是一座桥梁,一头连接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连接着新旧动能的转换,体现了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的一体化,是助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工具;另一头连接着我国的质量时代,连接着鼓励企业弘扬工匠精神,振奋国货质量和消费信心,展示中国制造2025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