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税开展“降税负 促发展”专项行动
六项减税政策降成本助实体
近日,自治区国税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下发“降税负 促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出台的实施简并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将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期等六项减税政策,进一步降低我区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广西经济稳增长。
位于钦州市的广西远景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应用于一身的废旧橡胶再生循环利用的现代化企业,目前已获得10多项专利授权。
今年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策出台后,为了帮助企业掌握新政要领和关键,钦州市国税局积极开展针对性培训及纳税人学习交流会,主动深入企业就研发费用业务“一对一”辅导,还协调地税、科技部门形成“联合培训、联合辅导、联合解决税企之间研发加计扣除项目争议问题”的工作机制,助力科技型企业减装上阵。
“2016年我们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达130多万,研发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后,按目前年均投入315.04万元的研发费用算,预计2017-2019年获得的扣除金额将增加236.28万元,对我们研究新技术开发新市场非常有利。”远景公司财务部经理莫代萍表示。
在今年自治区出台的“新28条”降成本措施中,明确提出用好税收政策杠杆降低企业成本。包括落实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支持住房租赁等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深化营改增工作,严格执行简并增值税税率、新增不动产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为确保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自治区国税局下发“降税负 促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调查摸底,形成优惠税户清单,做到底子清楚、心中有数,为后续服务管理、效应分析等提供信息数据支撑。开展减税政策效应预测,分析减税政策对企业减负增效、促进“双创”活力迸发的效应作用,以及加强业务培训等。
如何让减免税“真金白银”精准落入企业的钱袋子?广西国税部门提出“五要诀”全面贯彻落实减税政策,即突出一个“快”字,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要求,深化责任落实;抓住一个“广”字,充分利用12366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微信、QQ和当地主流媒体持续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和辅导;彰显一个“细”字,抓好税收政策与征管系统的衔接,做实做细纳税申报服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网上申报、正确申报、应享尽享;深耕一个“严”字,建立自治区、市、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减税效应评估分析,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内容;探索一个“协”字,快速形成多部门减税合力,如与科技厅、地税局共同研究解决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等有关内容,共同布置全区开展木材加工、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等行业纳入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测算等工作。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国税系统依法为2.25万户(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等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减免所得税31.01亿元;为1802户出口企业办理退(调)库税额25.7亿元,同比增长14.2%;对纳税人开展培训1287次,参训纳税人9.7万户次,发放宣传资料58.61万份;对建筑业实施有创见、有成效、有突破的管理,使其税负由2016年9月的2.99%下降到2017年5月的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