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 乌鲁木齐市居民申请保障房将从原来的一种渠道拓宽为三种渠道。除了可以在社区申请外, 也可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申请。
25日,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 为进一步将 “学转促” 活动落到实处,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中继续创新改革。针对原先保障房在社区申请时因种种原因导致申请时间较长、 信息资料录入缓慢的情况, 积极拓宽保障房申请渠道提效增速的便民措施, 即群众如果认为在社区申请不便, 可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请, 也可直接到西虹东路399号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目前,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已给各区县再次下发通知规范申请工作程序, 强调保障房申请采取先录入后审核的方式, 提高群众在保障房申请中的工作效率。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 各区县保障中心、 管委会 (街道) 社区现均设有保障房申请窗口, 方便群众申请。
今年以来, 乌市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从5月18日起, 乌鲁木齐已执行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月收入标准。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由2625 元以下 (含) 调整为 2850 元以下(含) , 上调了225元。
放宽保障房收入申请标准、 保障房分配全程公开透明、 调整摇号分配方式……自2007年乌鲁木齐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 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初步建立了以公租房为主体, 租赁补贴、 经济适用房为补充的多层次、 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截至目前, 已有近10万名中低收入者住进了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