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9日,我局治安大队在日常检查中收缴气枪配件三件。
7月19日,我局治安大队在路罗镇进行日常检查。在检查中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新山得知某村村民赵某有网购气枪配件的嫌疑,立即带队前往嫌疑人家中,对其住所进行了检查。在赵某的主动配合下,民警由其卧室床下查获气枪配件三件并依法收缴。随后赵某被传唤至邢台县公安局接受询问。赵某称从网上学习了气枪组装,打算自己组装一只气枪。2017年6月26日,赵某通过某网站购买了枪管、螺旋冲,与此前网购的气瓶一同藏于床下。因其他配件无法购置,赵某未能将配件组装成气枪。
鉴于赵某能够如实供述自身行为,且未完成气枪组装,我局治安大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出不再购买、组装气枪的保证。
警方提醒,无论是仿真枪还是枪支零部件都不要购买和使用。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持有枪支及仿真枪等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