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虽方便消费者购物,但也不乏各类假冒伪劣产品混杂其中,网上购物商品质量如何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如何保障?甘肃省工商局日前出台的《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为全省网上商品戴上了质量“紧箍咒”。
《办法》规定,甘肃省工商局负责统筹管理本省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也可委托市州级工商部门实施抽检。抽检范围包括本省内依法登记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本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自营的商品,或通过该平台经营的非自营商品。
工商部门将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以及日常监管执法情况,针对消费者、有关组织、大众传播媒介反映和行政执法中质量问题集中的商品,组织开展网络商品抽检,确定抽检范围和抽检重点,制订抽检实施方案,并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
《办法》还规定,检验用样品通过网络交易方式购买,采用电子视频录像设备监控抽样全过程,使用屏幕录像软件不间断摄录网络交易全过程,并完整记录商品样品信息。据甘肃省工商局网监处负责人介绍,网络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在省工商局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后,工商部门将依法对经营者进行查处。行政处罚结果同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