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为着力解决全市工业纳污坑塘污染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天津进一步加大工业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力度。2014年至2015年治理未到位、存在污染问题反弹的12个工业渗坑整改工作应于7月31日前全部完成,新排查发现的54个工业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应于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时,全市坑塘要纳入河长制管理,建立“坑长制”。
各相关区将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继续按照“一坑一策”的原则,分类确定废酸、重金属、有机物等坑塘污染类型,选取有效技术模式,依法处置、科学修复已排查发现的66个工业纳污坑塘的污水、底泥及周边土壤。同时,对整治完成的工业纳污坑塘开展核查,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对治理后的工业纳污坑塘实施生态修复,尽快恢复生态功能,实现景观、渔业等使用功能,以利用促管理和保护,杜绝污染问题反弹。各相关区将健全长效巡查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企业非法排放和倾倒等污染坑塘的环境违法行为。
天津市工业纳污坑塘工作将纳入清水河道行动考核问责和区政府绩效考核,并将建立市、区两级举报投诉渠道。市环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