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黑龙江 » 正文

全球报道:8月1日起黑龙江省公立医院15%药品加成全部取消 挂号费手术费上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按照相关计划,从8月1日起,黑龙江省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降低大型医用设备

按照相关计划,从8月1日起,黑龙江省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提高诊查、手术、护理、康复等服务项目价格。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四大类共计约4000多项。大型手术费、诊疗费、护理费等将不同程度上涨,CT、核磁等检查费用将不同程度下降。同时,所有药品取消15%加成,实行零差价销售。

手术费涨幅大,核磁检查费总体降20%

据了解,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分为四大类共计4000多项,四大类包括医技诊疗类、中医诊疗类、综合医疗服务类、临床诊疗类。

其中医技诊疗类涉及调价项目数量为1223项,降价595项、涨价35项、未调价411项,还有自定价项目,平均降幅达6.7%。患者常做的检查项目,如CT总体降价约10%、核磁总体下降约20%,检验费用总体下降约10%、放射线检查未调价、B超和彩超上浮20%、三维彩超未调价。

中医诊疗类涉及调价项目数量为147项,94项价格上涨,平均涨幅较大。

综合医疗服务类包括诊查、护理、挂号等共计195项。“诊查、护理、挂号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费用都在上涨序列。”市第一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临床诊疗类包括手术、介入等项目共3101项。“体现医生劳动价值的手术费用上涨幅度较大。例如,三甲医院阑尾炎手术费用由585元拟上调至770元,肺癌根治手术费用由2028元拟上调至4000元。”市第一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省卫计委医改办相关负责人金红兵介绍说,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门诊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相关项目费用总体大约上涨30%。

取消药品15%加成,慢病患者受益最大

按照计划,除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外,从8月1日起,我省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本次价格调整涉及上千种药品。以往,公立医院药品可按照进价加成15%,本轮调价将取消15%加成,实现零差价销售,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刘岳鸿解释说。

据市第一医院测算,按照2016年该医院收入情况计算,本次取消药品加成后,该院药品收入将减少5029.5万元。“其中,内科收入降幅明显。”刘岳鸿分析说。

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巨额损失如何补?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所有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补偿15%,通过医院加强管理、降低运行成本等解决5%。

据哈医大一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药品加成后,该院每年收入将减少2亿多元。

新政有望促进大医院患者自动分流

“本轮价格调整,有升有降,长年服药的慢病患者受益大。而对于手术患者尤其是高难手术患者,医疗费用将上涨。一升一降,有望加速分级诊疗实施,让大医院有精力承担起诊治疑难杂症的重任,对于小病、常见病患者将回归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第一医院院长孟庆刚说。

据介绍,北京在实施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大医院患者减少大约两成。

“小病回社区,大病到医院”,这是新一轮医改的最终目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患者对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将提出新的要求,人才将成为大医院之间最大的竞争目标。”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