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力社保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就近日多地的连续高温天气指出,部分劳动者在高温下作业确实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或者补贴措施以保障其权益。下一步,将指导用人单位完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同时,推动一些重点行业就高温津贴和其他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卢爱红表示,目前已经建立起高温津贴制度,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夏季在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摄氏度以下环境作业的劳动者。同时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下一步,在高温津贴的保障方面,将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夏季高温作业劳动保护,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二是指导用人单位完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在一些重点行业,推动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和其他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专项集体合同。三是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