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在封丘县孙蔡寨村举行“12315消费维权进乡村”活动,向农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举办真假日用商品展,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
活动中,省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先锋队提醒农村消费者,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现场发布了农资产品消费维权“四项注意”。
注意查验经营者的有关证照。正规的农资公司、商店都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不要购买没有任何资质的经营者或商贩销售的产品。
注意查看包装和标识。要仔细查看农资产品的包装、标识、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购买商标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产品,拒绝“三无”产品。
注意索要购物凭证或发票。要将日期和农资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主要项目填写清楚。如果发生质量纠纷,购物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主要依据。
注意留存少量样品。如果农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将样品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以利于更好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