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宁夏银川市落实河长制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该市将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市委政府其他领导、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分别担任河长,对全市65条沟道和128个湖泊分级制定名录,由23位市级河长认领,将治理、管护任务具体明确到36个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银川市将逐级签订河长制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流程、督办单位等,细化考核细则,将履行河长责任情况与干部选拔、绩效考核、问责追纪挂钩,层层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