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13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陕西省近期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据陕西省民政厅报告:7月25日以来,陕西榆林等地出现强降雨过程,引发严重洪涝灾害,截至7月29日12时,灾害已造成榆林市9个县(区)36.6万人受灾,8人死亡,1人失踪,7.68万人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900余间房屋倒塌,5300余间房屋严重损坏,1.2万间房屋一般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49千公顷,其中绝收8.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
灾害发生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陕西省减灾委、民政厅于7月26日12时紧急启动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Ⅳ级响应,7月29日11时50分将响应等级提升为Ⅲ级,向灾区紧急调拨1.5万条毛巾被和5000床棉被等省级救灾物资,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榆林市绥德县、子洲县等重灾区,指导帮助受灾市县开展救灾工作;省财政厅已安排下拨省级救灾资金5000万元(其中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000万元);各受灾市县及时启动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加大救灾款物投入,榆林市已安排救灾应急资金130万元,调拨2万床棉被,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