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6日获悉,为加强对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遏制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省住建厅日前出台《江西省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工作规程》,将严查13种违反城乡规划的重点案件,遏制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各类城乡规划有效实施。
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是指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案件,以及其他需要重点关注并按照本规程查处的违法案件,主要包括13种情形,如:未按照法定程序要求,违规调整容积率、变更用地性质的;违反“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核发规划许可的;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的;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或在核心景区进行违法建设等。
重点案件按照发文督办、部门约谈、挂牌督办、案件移送等方式进行查处。必要时省住建厅可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会同监察等部门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规定直接组织查处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