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到今年底,云南省将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所有三级公立医院都要参与,每个州、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建设医联体就是要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比如医联体内可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病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率先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实现互认检查检验结果。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意见》明确了4种医联体建设模式,分别是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主要组建医共体、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到2017年底,云南省将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每个州、市至少有1所三级公立医院牵头与下级医疗机构建立医疗集团,全省70%的县、市、区建立医疗共同体。到2018年底,所有三级医院建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所有县、市、区建立医共体,并基本覆盖到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