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中储粮江西分公司获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我省从7月28日起启动2017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早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30元,同比降低3元。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50公斤2元掌握。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为多元市场主体市场化收购留出空间。
根据预案规定,继续坚持中储粮直属企业作为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由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省粮食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共同确定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全省确定了第一批委托收储库点276个并向社会公布,涉及81个县(市、区),有效仓容161万吨。其中中储粮直属企业收储库点33个、仓容74万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库点243个、仓容87万吨。根据收购需要,今后还将严格按预案规定条件分批增设委托收储库点,确保不出现“卖粮难”。 (记者宋海峰 通讯员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