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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地震无情税有情 企业或个人救灾捐赠 税收减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来源:石家庄长安国税
核心提示:来自石家庄长安国税8月14日报道,​突如其来的灾难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很多企业和社会人士纷纷伸出援手,捐赠物品和钱财。为支持和守护这份爱心,税务在公益捐赠方面有很多政策规定。小编第一时间整理了相关抗震减免政策,为所有爱心人士解答公益性捐赠相关的税收业务问题。


北京时间8月8日21时19分

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

北京时间8月9日07时27分

新疆博尔塔拉州精河县发生6.6级地震

全球资源网河北讯,来自石家庄长安国税8月14日报道,突如其来的灾难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很多企业和社会人士纷纷伸出援手,捐赠物品和钱财。为支持和守护这份爱心,税务在公益捐赠方面有很多政策规定。小编第一时间整理了相关抗震减免政策,为所有爱心人士解答公益性捐赠相关的税收业务问题。

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祈福·九寨沟,祈福·新疆,税务在行动~~

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的基相关规定:

企业: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2、企业实施股权公益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这意味着不会产生股权转让所得,从而不会产生企业所得税纳税负担。

3、公益捐赠不做视同销售处理,意味着公益性捐赠不会产生增值税纳税负担。

关于个人公益性捐赠的基相关规定 :

个人:

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你可能以为只有金钱或者捐给了灾区才算公益性捐赠,实际上公益捐赠的范围和途径很广泛!

捐赠范围:

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捐赠途径:

上文中所称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社会团体均指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相关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抗震救灾税收减免好政策

企业所得税: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因自然灾害发生的资产损失,可专项申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灾后重建税收减免好政策

增值税: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购进货物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进项转出,可正常抵扣。

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

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第五条: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资源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进出口税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对外国政府、民间团体、企业、个人等向我国境内受灾地区捐赠的物资,包括食品、生活必需品、药品、抢救工具等,免征进口环节税收。

温馨提示

除了上面的税收减免政策,征管法第三十一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可以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


身系祖国,心系灾区,

愿灾区早日转危为安。

编辑:石家庄长安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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