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通客户端报道(河北新闻广播记者 王杰)近日,石家庄网警接到网民举报,有网民在百度云盘中上传了一段暴力恐怖视频。视频内容为两名男子分别持枪械和圣战旗,向一名趴在地上的男性尸体头部不断开枪,最后两人开车逃离现场,该视频经鉴定属于暴恐视频。接到举报后,石家庄网警立即组织晋州市局等有关力量展开调查工作,并于8月7日将违法嫌疑人孟某抓获。
经讯问,孟某供认该视频是他在微信群中发现的,其观看后将视频下载至手机,并将该视频上传到百度云盘。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孟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保证今后不再观看、存储和传播暴恐音视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孟某的行为构成“传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晋州市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日,同时将进一步追查视频源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