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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重庆欧尔矿业污水直排郁江股东自曝偷逃税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来源:产经新闻
核心提示:欧尔矿业就建在郁江岸边 本报记者 杜文科报道 有内部人士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爆料称,重庆欧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


    欧尔矿业就建在郁江岸边


本报记者 杜文科报道
有内部人士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爆料称,重庆欧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尔矿业)选矿厂在生产经营萤石、重晶石浮选加工的过程中,浮选产生出来的淤泥、废渣乱堆乱放,没有按环保要求集中堆放掩埋,更为严重的是,其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在加入一些有毒有害药剂进行凝固沉淀变清后直接排到郁江,最终进入乌江。 
据测算,欧尔矿业选矿厂在一年多的生产经营中,营业额测算高达4049.5万元以上,却没有上缴一分钱税款,涉嫌偷税漏税。不过,欧尔矿业选矿厂所在地——彭水县环保局和国税局已立案调查,并表示:如调查属实,将从严处理。 
股东自曝多项违规 
7月8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辗转找到了欧尔矿业选矿厂原股东刘有辉,刘有辉对记者称,欧尔矿业选矿厂承包人谢于都从2016年5月开始生产经营萤石和重晶石浮选加工以来,在环境、安全生产和税务三个方面存在明显的违规问题。 
根据举报材料显示,欧尔矿业选矿厂的环评报告明确规定是零排放,但实际在莹石和重晶石选矿过程中,需要加入很多有毒有害药剂(如浓硫酸、浓盐酸等),用聚丙烯酸和聚合氯化铝进行凝固沉淀变成清水,等到晚上选矿厂安排抽水工人直接排到郁江。 
值得注意的是,郁江为乌江支流,污水通过郁江直接进入乌江。 
除此以外,浮选产生出来的淤泥、废渣露天堆放在三四个地方,没做任何处理掩埋,下雨时污水就会四处流淌,严重污染四周环境。 
刘有辉称,欧尔矿业为逃避检查和处罚,将环保监察大队某负责人的亲属安排到选矿厂上班,只拿钱不干活,明的职务是安全员,其实一个月最多来一两次。起到的作用是每次环保来检查时,该厂都能事先得到通知,随后该厂就会以调试机械、试生产为由,使每次环保检查都能应付过关。 
另有内部人士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欧尔矿业选矿厂2016年8月13日硫酸库发生爆炸事件,整栋楼房炸开裂,但企业采用了隐瞒不报的手段,把爆炸现场用砌墙、整地的方法进行伪装,到现在硫酸库还有爆炸痕迹。 
该人士还称,欧尔矿业从2016年5月正常生产以来,没有上缴过一分钱税款。根据欧尔矿业一部分生产车间的库存表、过磅单和购销单等凭据,以及现在每天都有2至4部货车拉货发往全国各地等事实,从2016年5月到2017年6月份销售额可以计算出,欧尔矿业至少已有4049.5万元营业额没有上缴税款。 
该人士还称,以上计算只是莹石精粉的销售收益,而重晶石的销售额还没有算在其中。该人士告诉记者,一个企业的生产与否,从其用电度数、电费、来往过磅单、会计来往账目等都可以显现。 
根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获取的《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以及《合伙协议书》显示,欧尔矿业选矿厂的发包方(甲方)为欧尔矿业,承包方(乙方)为谢于都;承包事项为欧尔矿业选矿厂的萤石、重晶石选矿生产流水线的生产经营及产品销售;承包经营方式为乙方(谢于都)独立核算、依法纳税、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限为三年,即从2016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2日。合伙人包括谢于都、刘有辉等7人。 
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承包期限后来又延长了一年,即到2020年3月22日承包期满,承包期限合计为四年。 
曾被多次处罚 
工商资料显示,欧尔矿业成立于2011年4月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胜超,企业地址位于重庆市彭水工业园区。 
事实上,欧尔矿业曾因环保问题被多次处罚。彭水县环保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5月5日,彭水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欧尔矿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欧尔矿业在生产过程中,循环池生产废水通过预埋暗管排入厂区雨水管网外排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郁江;同时生产废水从沉渣池收缩缝外排,通过渗井和自然渗漏方式排放进入地下。另外,其重晶厂泵房门口因设备故障,将生产废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外排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也排入郁江,对环境造成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彭水县环保局对欧尔矿业处以3万元的罚款。 
在给予欧尔矿业行政处罚的同时,彭水县环保局还启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移送公安部门,对欧尔矿业总经理左某予以了行政拘留。据悉,这也是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彭水县首例因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彭水县环保信息网显示,彭水县环保局将欧尔矿业纳入“彭水县2016年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监管属性被列为“县重点(园区企业)”。 
尽管彭水县环保局对欧尔矿业采取了上述严控措施。但是,记者从彭水县政府公开信箱、重庆市环保局公开信箱的投诉与回复,以及群众在网络论坛上发布的帖子可以看出,欧尔矿业周围群众以及在欧尔矿业打工的农民工,都对欧尔矿业涉嫌违法排放污水和倾倒废物、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存有不满。 
公开资料显示,郁江属长江支流乌江下游右岸最大的一级支流。郁江流域在彭水县境内矿藏资源有煤、铁、硫磺、矿井盐、萤石、方解石等,是郁山、保家两个工农业物资运输的重要干道,也是水稻、桐油、苎麻、红橘、蚕桑的主产区。 
在彭水县保家工业园区,记者看到穿区而过的郁江,整个水色都是浑黄的,犹如夹带着大量泥沙的黄河。位于郁江南岸的欧尔矿业依江而建,企业的正前面便是郁江大桥。记者注意到,欧尔矿业厂区东部,有两条粗粗的白色的管子搭在河岸上,一头通向厂区,一头插在郁江里。知情人士透露,这两条管子,白天往厂里抽江水,晚上往外排污水。 
记者致电欧尔矿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胜超,不过,杨胜超在听完记者采访意图后,却以一句“听不懂你说什么?”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彭水官方称将着手调查 
就举报人反映欧尔矿业排污问题和环保执法人员亲属在企业工作的问题,彭水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廖福保,副局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张绍云,以及县纪委驻县环保局纪检组庹组长、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两位副队长5人集体接受了《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的采访。 
廖福保局长表示,彭水县环保局已经接到相关投诉,投诉者为这个企业以前的股东。廖福保称,不管投诉动机是什么,彭水县环保局都会认真去调查。如果调查属实,必须严格依法处理。 
廖福保还称,排污问题由分管副局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负责,调查目前还没有做完。对于欧尔矿业违法排污,2015年环保局已经处罚过一次。 
就执法人员亲属在企业任职问题,彭水县纪委驻县环保局纪检组庹组长称,经调查了解,被投诉的欧尔矿业聘请人员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某负责人虽然同姓,但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存在环保局工作人员向欧尔矿业推荐、打招呼的情况,更不存在为欧尔矿业提供保护的事情。 
根据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介绍,欧尔矿业排污问题确实存在,但没有投诉说得那么严重。初步调查已经做完,可以认定是有违法行为。所有材料已经做好了,等局长签字后,再做进一步复查和定性。 
就举报欧尔矿业涉嫌偷税漏税问题,彭水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县国税局此前并没接到这个举报,对记者转来的材料非常重视,会立即派出一个专业的评估组,去企业进行评估。杨睿表示,要搞清这个问题,还得需要一段时间。 
截至发稿,彭水官方和欧尔矿业并未有进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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