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平乡县常河镇乡中位村的王雪豪、李双夫妇给平乡法院常河镇法庭送来一面题为“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感谢锦旗,向承办其案件的王赞改法官和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许增运副院长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事情要追溯到2013年10月2日,年仅21岁的李双在被告郭某某、王某某夫妇开办的工厂里工作,由于机器故障,导致李双上身被卷入机器严重致伤,当场休克,被送到医院紧急救治,造成李双左臂缺失、头皮撕脱、右耳缺损等身体多处严重伤害,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对于本来就不富裕的李双夫妇来说不啻为雪上加霜。 然而作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雇主郭某某夫妇面对巨额医疗费用却选择了逃避,夫妻两人先后逃往石家庄、保定等地四处躲避。无奈,李双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郭某某夫妇二人起诉到平乡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的常河镇法庭庭长王赞改法官鉴于案情复杂,马上向主管副院长许增运汇报了案情,为使案件能够尽快审理、李双能够早日得到赔偿以延续其后续治疗,两位法官想方设法寻找被告郭某某夫妇,经努力协调乡镇政府及政法委、公安局等多个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定位到郭某某夫妇的躲藏地,并通过做工作将其劝回,其间的复杂周折难以一语言尽。然而问题却刚刚开始,郭某某夫妇虽经营工厂,但规模不大,效益一般,面对巨额赔偿金,夫妻二人也表示无力承担,最后通过许增运副院长和王赞改法官的努力协调及常河镇管理区的大力支持,为李双争取了10万元的政府救济金,加上屡次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最终达成一次性赔偿李双35万元赔偿金的调解协议,案件最终在事故发生四年后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李双的损害得以赔偿。为感谢平乡法院工作人员对案件审理付出的辛劳和努力,李双夫妇送来了这面锦旗,锦旗上的“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不仅是人民群众的真情感谢,更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记者 赵良武 通讯员 孙建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