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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浮山县科海铁矿涉嫌瞒报安全事故,安监局监管形同虚设 !!!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来源:山西中媒
核心提示:浮山县群众反映,称浮山县科海铁矿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据了解:2017年7月16日浮山县科海铁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涉嫌

浮山县群众反映,称浮山县科海铁矿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涉嫌瞒报,据了解:2017年7月16日浮山县科海铁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涉嫌瞒报,死者张自强32岁,系:山西翼城县王庄乡,朱村人。矿石砸死,赔偿120万。

浮山县境内有丰富的铁矿资源,为了私利,多数铁矿都没有安全生产手续,但也在非法生产,由于非法生产技术的落后,和职能部门的监管失职,官商勾结的严重现象,在浮山发生矿难成了常态化,安监局见多不怪,企业不上报,他们不查处,这种严重的不作为的行为,损失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甚至这里的百姓并没有把生产事故和安监局牵扯到一起,都以为发生事故死了人,老板说了算,赔赔钱就处理了。由于安全监管部门的失职,让非法开采铁矿的老板们,越加猖狂的非法开采。 国家安监总局,不断向全国发出事故警示信息,要求各地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所有瞒报事故行为严肃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近日,国家安监局局长杨焕宁同志,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贪污受贿,政权期间不作为,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被撤职严查。那么在山西浮山县安监局,是不是和黑铁矿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调查不查处不处罚,让违法企业非法生产,让犯罪人员逍遥法外。我国相关安全法规明确规定: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的“情节严重” 。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在浮山县近一年时间里,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不可置否,在此本网希望浮山县安监局能够以身作则,严格监管辖区铁矿,对无手续非法开采生产的铁矿,依据法律不徇私情的严肃查处,对于事故瞒报的企业加大处罚惩治力度,问责监管失职人员的责任监管问题,依法查办违法生产主要人员。

对此,本网将此事反映到了浮山县安监局,然而,截止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本网将予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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