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拴它干嘛,我的狗又不咬人!”
“哪有禁止携带宠物的标语,我怎么没看到?”
“我就带着狗,你们能把我怎么着吧!”
……
被拘留、罚款,这回你知道了吧!
事件回顾:
8月底的某一天下午6:00,贾某娜带着孩子在龙洞珠泉景区游玩时,无视景区管理规定,带狗进入景区,且没有使用牵引绳。游玩过程中,一名儿童被贾某娜家的狗吓到,周围群众上前劝说,贾某娜不予理会。
龙洞珠泉景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及戴红袖章的志愿者得知情况后,进行劝阻,贾某娜仍然无动于衷。工作人员劝其带着狗离开景区,或者将狗暂时放在管理处。这时,贾某娜的孩子欲将狗抱起,贾某娜命令孩子:“把狗放地上!”并对工作人员恶语相向:“俺家狗不咬人,有本事你们把狗打死,爱咋咋地!”
工作人员只能动手欲将其狗暂时带到管理处。过程中,龙洞珠泉景区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的大拇指不幸被其狗咬伤。随后,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将贾某娜带去审讯。在询问受害人、证人证言、调取监控录像等证据面前,贾某娜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事件结果:
根据《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违法行为人贾某娜的行为符合情节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贾某娜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